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搞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结构比例暂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