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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助推我市“互联网+医保”的建设,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2020〕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和使用率,提升医保服务的便捷性。现将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市统筹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二、应用内容
(一)应用场景。医保电子凭证以动态二维码为展现形式,通过扫码设备扫描参保人员展示的医保电子二维码作为交互方式,为医保就诊结算提供身份认证的场景化支撑。目前涉及的主要应用场景包括:
1.医院登记结算:参保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窗口工作人员使用扫描设备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获得个人基础信息和参保地信息,完成个人身份验证,办理入院登记、医保结算业务。
2.药店购药:参保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药店收银员使用扫码设备扫描电子凭证维码,获得个人基础信息和参保地信息,完成个人身份验证,由参保人在移动端验证支付密码,支付药品费用,完成药店购药。
(二)业务流程。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局官方渠道或国家医保局认证的第三方渠道向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发起电子凭证激活、授权申请。
(三)服务渠道。本项目涉及的服务渠道包括参保人使用的移动终端(国家APP或认证的第三方渠道),开通医保结算的定点医院系统端,定点药店结算终端。
三、激活方法
(一)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申领、认证和活;
(二)关注“安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从“我的医保”模块进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页面进行申领、认证和激活;
(三)通过微信、支付宝相应的应用进行申领、认证和激活;
(四)经省医疗保障局授权的银联第三方渠道: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手机APP进行申领、认证和激活;
(五)对老人、小孩等未使用智能手机的参保人,可由其家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中亲情号注册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最多5人)。
附件: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操作流程
安顺学院人事处
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