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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副处长主要工作职责
2015-05-12 10:24   审核人:

一、协助处长工作,在处长领导下参与组织全处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协助处长抓好全处工作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根据人事处领导分工情况分管相应科室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了解教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处长及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参加人事工作的有关会议,并按照要求提出实施措施、方法和工作意见。

四、协助处长做好人事制度的保密工作,草拟相关人事保密制度,督促人事保密制度的执行。负责安排人事档案接收、使用、查阅、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安排填写高基报表及上级文件的学习上报工作,协助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院对外的人事联络工作。

六、协助处长负责全处人员到岗情况的督查、政治、业务学习等有关工作。

七、协助处长安排人事有关会议,并负责本部门工作的日常管理、会议考勤及内外接待。

八、协助处长安排教职工工资、福利、津贴、保险的核定、审批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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