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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处长主要工作职责
2015-05-12 10:22   审核人: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人事处全面工作,负责全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和检查考核全室人员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根据人事处领导分工情况分管相应科室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认真学习与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人事改革和管理制度,组织推进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三、牵头制定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制定学校人事工作年度计划,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实施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五、负责安排做好各类人才引进、选拔及管理工作,按照人才引进、选拔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负责安排做好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后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措施、方法和工作意见,组织工勤人员参加技术等级考试及聘任工作。

七、负责安排抓好全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考核与奖惩、调动、退休、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八、负责安排临时用工的聘用管理和待聘人员管理、分流与安置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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