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进行2015年国有资产清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学校评建办《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二级指标“3.1教学基础设施”资产清查相关支撑材料的通知》([2015]10号)文件要求,我处于8月7日开始本部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我处成立以人事处处长陈韶华为组长、人事处副处长叶玉莲为副组长、张凯协同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评建办文件及相关表格要求,在国资处相关同志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对本部门的国有资产进行归类,粘贴相关的国有资产固定标签,完满并按学校评建办文件要求的时间,按时上报本部门国有资产的相关支撑材料。